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拨款,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城乡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阜蒙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发布时间:2025年4月11日
3.采购单位(采购人):辽宁省城乡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5.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
6.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6.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阜新市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旧庙镇、老河土镇、招束沟镇、大五家子镇、化石戈镇、太平镇,是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项目内容包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田地力提升等。
6.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石笼网片,具体型号要求如下:
1.工程生态格网钢丝选用锌- 5 %铝观合稀土合金镀层钢丝,具体规格及技术参数应按如 下表格选用。
格网结构的网孔和钢丝规格要求
2.锌-5%铝混合稀土合金最低镀层重量和耐腐性能要求
3.最低镀层重量
4.生态网格结构规格尺寸
石笼网片钢丝直径、双线绞合部分长度按图纸技术标准不允许出现负差,网孔尺寸规格不允许大于图纸技术标准。
钢丝维绕标准:网面裁剪后末端与端丝的联接处是整个结构的薄弱环节,为加强网面与端丝的连接强度,需采用专业的翻边机将网面钢丝缠绕在端丝上≥2.5圈,不能采用手工绞边。
技术要求:钢丝必须采用与网面钢丝一样材质的钢丝,为保证联接强度需严格按照间隔0.10m~0.15m单圈-双圈交替绞合。
石笼网片钢丝直径、双线绞合部分长度按图纸技术标准不允许出现负差,网孔尺寸规格不允许大于图纸技术标准。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生态格网结构技术规程》:CECS 353:2013执行。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企业信誉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近三年至响应文件拟递交截止日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3.专业资格要求:
生产许可证:生产石笼网片的企业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8.报名资格获取方式及采购要求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表获取电话:15002497607
报名表及企业基本信息发送至邮箱:lmegcgb@163.com
投标单位回标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1日
发放方式:公告发布媒介,以公开招标形式发放,在现有供应商库及新开发供应商中发放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付经理
联系电话:15002497607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宁波路39号
10.采购单位声明:
本采购公告为正式文件,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修改、补充或澄清均以采购单位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采购单位保留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确保采购公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